秘书行政处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等工作;负责市领导同志批示件的督查反馈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协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督促落实各条线路建设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并监控计划实施;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建设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负责协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督促落实各条线路建设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并监控计划实施;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建设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负责协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督促落实各条线路建设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并监控计划实施;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建设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建设项目协调处的主要职责:承担市政府交办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工作;受委托负责中央单位在京重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市政设施处的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涉及的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推进有关前期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目建设计划、施工计划的编制,并监控计划实施;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问题;组织建设单位以及各参建单位、有关部门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涉及的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联合验收和移交工作。
安全质量处的主要职责:协调、督促重大项目各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要求;参与制定有关生产、消防、治安保卫方面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
财务预算处的主要职责:协调、落实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渠道、资金计划及资金拨付等工作;协调重大项目的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管理本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
人事处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等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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