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项目办)是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市重大项目建设综合协调服务工作的正局级临时机构,主要职责是:
1.组织编制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和市政府交办工程项目建设总体计划,并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重大项目的规划、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按总体计划要求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加快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3.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功能和成本“五统一”要求;承担为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服务的职责。
4.协调市政府主管部门监督重大项目建设各方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资金使用、招标与采购、合同履行等方面法律法规,落实“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
5.参与重大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协调、落实资金计划的执行。
6.组织推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在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应用。
7.组织协调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工作。
8.负责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
9.受委托负责中央单位在京重要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10.承担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负责协调本市开工后铁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国家铁路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配合推进城际铁路和市郊铁路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协调解决在建铁路工程市政管网接引等相关问题;协调推进铁路车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93号),设立北京市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内设秘书行政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协调一二三处、建设项目协调处等14个处室。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重大项目办行政编制99人,实有人数91人;退休人员24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预算4464.03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057.81万元增加406.22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是为高质量推进本市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任务,提升市重大项目办履职水平,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的同时,较上年新增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研究及治理示范应用课题等项目经费预算。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457.3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57.3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9.其他收入0.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6.69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6.69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4464.03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4057.81万元增加406.22万元,增长10.01%。主要原因是为高质量推进本市轨道交通及重点项目建设协调任务,提升市重大项目办履职水平,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在编在岗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的同时,较上年新增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突出问题研究及治理示范应用课题等项目经费预算。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3990.79万元,占本年支出预算89.40%,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3796.76万元增加194.03万元,增长5.11%。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473.23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261.05万元增加212.18万元,增长81.28%。
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重大项目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只含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4.90 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17.7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29.90万元,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1.17万元增加18.73万元,主要原因:为高质高效完成轨道交通建设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任务,拟赴国外调研学习轨道交通发展、先进城市建设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合作,积极吸收借鉴优秀经验做法,深化建设协调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首都轨道交通建设和国际交往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5.00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5.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00万元,其他支出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比2024年年初预算数16.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9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97.2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77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市重大项目办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5个,占本部门本年预算项目1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3.23万元,占本部门本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底,市重大项目办共有车辆10台,共计173.6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中,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