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

来源:市重大项目办 时间:2018年03月30日

  推进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和居住条件,有利于城市有机更新,有利于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质,有利于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是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任务。

  北京市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为落实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防震减灾和建筑节能工作的部署,结合市委对完善城市功能,切实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的要求,我市出台了《关于印发〈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12〕3号),对1990年之前建设且建设标准、设施设备、功能配套明显低于现行标准的老旧小区,实施了以抗震节能为主、环境治理为辅的综合整治。“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6562万平方米市属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其中完成楼栋抗震节能改造共5529万平方米),共涉及小区1678个,楼栋1.37万栋,惠及81.9万户,七分之一的城镇居民受益。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市民普遍满意;未实施整治的,市民充满期待,老旧小区整治在全社会形成了普遍共识。




  2016年底,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要立足改善,将整治和提升相结合,增强和优化社区服务功能;要面对新情况,适应和回应群众的新需求。2017年,围绕节能改造、上下水更新、增设停车位、加装电梯和架空线规范梳理及入地等内容,经市政府批准,在中心城区和通州区选取了10个小区率先开展新一轮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试点,为全市“十三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摸索经验。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区扎实落实“基层组织、居民申请、社会参与、政府支持”的实施方式,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做居民工作的优势,宣传动员小区居民参与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中来,使整治工作真正让群众满意。试点项目进展顺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遇到群众需求和利益协调难、老旧小区设施改善条件有限、资金缺口较大、管理体系缺失等难点问题。


  在总结试点项目实施经验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扩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范围,并研究制定了《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0年)》。方案提出,“六治七补三规范”的工作目标,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停车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要把老旧小区打造成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环境优美、整洁有序、邻里和谐、守望相助的美丽家园,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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